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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211-632795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1-17 15:42
名 称: 17号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文号: 关键字:

17号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17 15:42 浏览次数: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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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X2YN202104150017。投诉人反映:昆明市晋宁区宝峰镇清水河村委会干部和该镇昌家营二组村民张某以修防火路为名在举报人承包的山地修筑私人用道路,损毁大片林地。

整改目标

完成宝峰街道办事处清水河违法使用林地案件查处工作。

整改措施

督促区林草局执法部门尽快办理案件。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2020年5月25日,原昆明市晋宁区森林公安局以昆明某花卉种植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移送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7月13日向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9月28日,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单位昆明某花卉种植有限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韩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完成植被补栽 1996株。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责任单位: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人:龚辉    联系人:赵铁厚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联系人员及电话:张发瑞,0871-67800019

公示单位: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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