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结果公示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结果公示
全区各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7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云政教督办函〔2019〕19号)文件精神,在自评申报的基础上,2022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晋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估组,对晋宁区晋城蜜之地幼儿园等10家幼儿园进行了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评估组坚持“以评促建、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基本依据,围绕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察看、查阅资料、座谈调查、综合评议等流程,形成评估意见,下达整改通知书,督导评估组综合各家幼儿园整改完成情况,再次进行督评。评估结果经2022年11月2日区教育体育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一、良好等级幼儿园(1家)
晋宁区晋城蜜之地幼儿园、晋宁区晋城盛硕幼儿园。
二、合格等级幼儿园(8家)
晋宁区昆阳街道金可幼儿园、晋宁区昆阳古城幼儿园、晋宁区晋城明星幼儿园、晋宁区晋城春天幼儿园、晋宁区金色阳光幼儿园、晋宁区晋城乐淘淘幼儿园、晋宁区安江幸运童年幼儿园、晋宁区晋城睿德幼儿园。
本次公示,公示日期从2022年11月3日至11月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纪委区监察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区纪委区监察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871-67892558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电话:0871-67894006
邮箱:jnqjydds@163.com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