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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210-624787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0-31 10:49
名 称: 生态环境监测站自我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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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站自我声明

发布时间:2022-10-31 10:49 浏览次数: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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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在承担监测任务时,为保证监测任务有序开展和监测质量,声明如下: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和科学监测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法律和社会责任。

2. 具有独立完成监测任务的资源和能力,为委托方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3. 保证监测活动不受任何来自内部或外部的可能导致监测任务质量失控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影响。不参与任何有损于我站技术能力、监测结果判断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相关实行亲友回避制度。

4. 保守国家秘密,执行国家保密相关规定。保护委托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未经许可,不擅自发布、扩散或引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以及样品信息和监测结果。

5.本站及其所有技术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5. 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为委托方提供真实、完整、客观、准确的监测数据报告和质量管理报告。本站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

6. 自本声明签署之日起,本机构在从事监测任务时,执行并有效运行本质量体系。

生态环境监测站自我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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