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2021年新增财政直达资金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2021年新增财政直达资金
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根据《云南省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昆明市晋宁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9日,对昆明市晋宁区2021年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昆明市晋宁区共收到新增财政直达资金22 633.99万元,共计下达分配相关单位财政直达资金20 467.71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财政直达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区财政局未分配下达直达资金2 166.28万元。区审计局已责令区财政局与相关单位进行对接,及时分配下达财政直达资金至相关单位,规范资金使用。
(二)区财政局下达的直达资金未使用完毕。截至2021年9月30日,余6 978.38万元未使用。区审计局已责令区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加强预算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与财政一体化平台系统数据不一致。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比财政一体化平台系统资金下达数,少714.88万元(涉及困难群众补助等5项资金)多716万元(涉及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审计期间区财政局已在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补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等3项资金共545.3万元。区审计局已责令区财政局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生产系统与监控系统的数据对接工作,确保财政直达资金数据同步一致、准确完整。
三、整改情况
(一)针对财政直达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区财政局未分配下达直达资金2 166.28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加强了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有关政策要求对资金进行了拨付。截止2021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直达资金分配下达进度达99.4%,未分配下达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及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共计154.42万元,待市级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进行年度清算后,区财政按上级要求进行资金分配或上缴市级财政。
(二)针对区财政局下达直达资金未使用6 978.38万元的问题,截至2021年12月底,区财政局已整改支出6 250.96万元,市财政局收回382.19万元,其余345.23万元,区财政已将指标收回,作为2022年相同项目使用。
(三)针对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与财政一体化平台系统数据不一致的问题,区财政局在审计期间已调整差异545.3万元。现已查出导致差异的余下原因为:因财政一体化平台内的困难群众补助资金29.58万元属于2020年度结余结转资金、新冠资金140万元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资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716万元未标识为“直达资金”。因三项资金已使用完毕,差异在2022年账套启用后自行化解。
四、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提出了3条审计建议,一是建议区财政局与相关单位进行对接,及时分配下达财政直达资金至相关单位,规范资金使用;二是建议财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财政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储备数量和质量,确保直达资金下达后尽快安排使用;三是建议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直达监控系统的数据对接工作,确保财政直达资金数据同步一致、准确完整。区财政局均已采纳以上意见。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