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路西段新建工程投融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宝塔路西段新建工程投融资项目竣工决算
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昆明市晋宁区审计局自2020年9月11日至2021年10月25日对宝塔路西段新建工程投融资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现审计工作已结束,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基本情况
宝塔路西段新建道路工程属城市总体规划路网二级城市主干道,按城市道路设计,道路全长976米,占地面积 74 亩,资金来源为BT项目融资。于2016年9月8日通过了立项批复,道路为东西走向,东边与昆阳大街相接,西至兴安路,工程总投资概算约 4 560万元,项目主体为晋宁区昆阳片区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于2017年12月4日开工建设,2019年9月15日竣工,2019年9月26日进行工程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并通过验收。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区城西南片区道路状况,使区城形成较为完善的市政道路系统,带动了周边土地开发利用,改善了人居环境。该项目管理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合同制、监理制等建设程序。节约投资3.17%,实现了对投资的控制。但晋宁区昆阳片区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在项目实施中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多计待摊投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多计工程价款285.69万元
由于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工程量、价格调整不符合计价规范,造成多计工程价款285.69万元。晋宁区审计局已责令晋宁区昆阳片区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依法据实结算工程价款,并进行整改。
(二)多计待摊投资38.50万元
根据项目财务资料显示,晋宁区昆阳片区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将不属于建设成本的土地罚款38.50万元列入了待摊投资。晋宁区审计局已责令晋宁区昆阳片区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依法依规进行整改。
(三)未缴纳工程合同印花税0.96万元
审计发现,晋宁区昆阳片区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未按相关规定缴纳本项目合同印花税0.96万元。晋宁区审计局已责令晋宁区昆阳片区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足额缴纳工程合同印花税。
(四)未严格执行建设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K0+240至K0+280段机动车基底开挖时,土质为稀软的草煤土,并有大量地下水渗出,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现场勘查后,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关于机动车道路基换填工作会议,现场决定全路段基底加深至黄土壤层即(加深0.8米),用毛石换填,碎石铺设增加工程投资约130万元,未报局主要领导审批。晋宁区审计局已责令晋宁区昆阳片区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在今后的建设项目中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三、整改情况
(一)晋宁区昆阳片区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已按照工程造价审计价进行了调账处理。
(二)晋宁区昆阳片区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已对38,50万元土地罚款进行了调账处理。
(三)晋宁区昆阳片区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已按照税务部门的计税要求缴纳合同印花税0.48万元。
(四)晋宁区昆阳片区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晋宁区审计局提出了两条审计建议:一是应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细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二是督促昆阳街道办事处做好回龙村委会一组鱼塘地上附着物补偿资金管理,预防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发生重复补偿的情况。三是针对资金缺口的问题,应尽快向晋宁区财政局申请资金,保证项目债务的如约履行,避免造成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情况。
被审计单位采纳了以上建议。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