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全区2022年度防返贫动态监测范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确定全省2022年度防返贫动态监测范围的通知》(云巩固振兴组〔2022〕2号)、《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云巩固振兴组〔2021〕1号)和《昆明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确定全市2022年度防返贫动态监测范围的通知》(昆巩固振兴组〔2022〕5号)、《昆明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巩固振兴组〔2021〕1号),现将晋宁区2022年防返贫动态监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晋宁区2022年度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采用市级确定的标准,以家庭人均纯收入7500元为底线。
二、 各乡镇(街道)可根据本地实际,综合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等因素,合理确定监测范围,但不得低于全区监测底线。
三、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机制,抓实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严格落实每月一排查一报告的常态化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开展督导、调度工作,及时核查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精准匹配录入并协调相关行业部门落实相应帮扶措施,确保实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督促指导作用,切实把部门数据比对交换、信息核实等工作落实落细,对纳入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精准匹配并落实好帮扶措施,确保牢
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晋宁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