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关于分级编制清单的工作要求,晋宁区政务局牵头组织区级各部门全面开展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经两轮征求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并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于9月23日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2年9月27日,区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昆明市晋宁区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二、通知主要内容
(一)编制公布清单。依据《昆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编制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区级清单中上级设定、本地实施的事项,不得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
(二)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加强政策宣传,提升企业群众对相关情况知晓度,强化群众监督作用。
(三)依照清单实施许可。此前我区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规范编制办事指南,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
(四)全面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加强有关清单衔接,完善事项实施规范,统一规范事项管理,清理整治变相许可,严格实施行政许可,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厘清监管主体责任、完善监管规则标准,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全面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三、清单主要内容
晋宁区清单共包含本级行使的行政许可事项254项,其中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昆明市晋宁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50项;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在昆明市晋宁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4项,范围涉及27个区级部门、5个乡(镇)人民政府、4个垂管部门、1个省级机构在昆明市晋宁区分支机构。
四、达到效果
此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编制公布,进一步达到了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的目的。同时,通过明确实施机关、设定实施依据等要素,使审批程序更公开透明,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