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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209-611371 主题分类: 教育督导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9-23 10:48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2022年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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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2022年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9-23 10:48 浏览次数: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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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2022年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2022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教育督导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务求督政有力,督学有效,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保驾护航,促进全区教育协调、稳步、健康发展。

一、积极督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全面落实乡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考核制度,确保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云政教督〔2018〕4号)精神,落实政府发展教育的主体责任,建立教育目标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开展年度考核,推动乡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法定教育工作职责,不断增强教育发展的保障能力,推动各类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及申请认定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17〕17号)精神,对照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等相关内容和标准,认真查找指标存在问题,准确掌握缺口情况,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教师培训,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同时,认真总结2021年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有序组织参加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全面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尽快达到国家评估标准。

二、全面督学,规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办学行为

(一)开展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厅印发云南省义务现代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2018〕35号)精神,以推进学校现代建设为目标,从党的领导、立德树人、依法治校、队伍建设、课程质量、美丽校园、校园安全、学校特色等方面进行督导评估,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2022年,完成对昆一中晋宁学校(初中部)、晋城第六小学云南省现代教育示范学校区级督导评估工作;对晋宁区第三中学、昆阳第一小学、二街中心小学三所市级示范学校开展动态管理回头看工作;指导晋宁五中申报昆明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

(二)开展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现代教育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15〕1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云教基〔2017〕18号)内容和标准,指导晋城幼儿园、上蒜镇中心幼儿园申报云南省一级一等示范幼儿园;指导二街镇中心幼儿园、昆阳睿智幼儿园申报云南省一级二等示范幼儿园;指导昆阳安居家园幼儿园申报云南省一级三等示范幼儿园。组织专家对晋城小天使幼儿园、昆阳快乐宝贝幼儿园、晋城密之地幼儿园、昆阳铭源幼儿园开展办园水平综合评价。督促指导各公民办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三)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对宝峰中和铺幼儿园、二街睿恩幼儿园、昆阳古城幼儿园、晋城春天幼儿园、晋城金色阳光幼儿园、晋城安江幸运童年幼儿园、晋城乐淘淘幼儿园、晋城蜜之地幼儿园、晋城盛硕幼儿园、晋城明星幼儿园、六街心心幼儿园共11家幼儿园开展办园行为开展区级督导评估工作,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办园质量。

三、加强培训,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和中央、省、市级《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的作用。一是做好晋宁区第六届督学换届后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督学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发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作用。要求责任督学下校时间每学期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半天,并认真填写督导工作记录。三是加强对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的考核,把责任督学对挂牌学校的年终考核纳入教育综合目标考核指标,切实提高挂牌督学工作的实效性。四是认真贯彻执行《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随访督查、责任追究”的督导长效机制,督促和引导中小学校(幼儿园)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

四、因地制宜,认真开展专项督导工作

  (一)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完善联保联控机制,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积极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督查,做到攻坚克难全面依法劝返,因人施策精准安置,实现辍学生动态归零。

(二)开展“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督查。采取“月督查”和“周抽查”的方式,深入了解掌握各中小学执行“五项管理”和“双减”政策情况,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在“双减”的基础上实现“双升”。

(三)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工作督查。合艺卫健、校安等科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校园安全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各学校有序、正常开学。

(四)继续对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招生、收费、信息化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适时组织督学开展督查,确保教育各项重点任务按时完成,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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