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www.kmjn.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20531-202209-609128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9-15 15:11
名 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宝峰乡人民政府(农机站)
文号: 关键字: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宝峰乡人民政府(农机站)

发布时间:2022-09-15 15:11 浏览次数:69
字号:[ 大 中 小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宝峰乡人民政府(农机站)

因保管不善,宝峰乡人民政府(农机站)将坐落于宝峰乡昌家营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遗失,土地证号为晋国(1998)字第142号,宗地面积为5808.3平方米。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作废。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22年9月9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


>
晋宁官方微博
晋宁官方微信公众号

晋宁区微信号

kmjn.gov.cn  晋宁区人民政府网站

滇ICP备19011956号-1      滇公网安备 53012202530194号    

联系电话:0871-67892322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20001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