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三) 创业扶持政策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一)申报条件: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且无不良征信记录。
(二)贷款额度:创业者可申请最长不超过3年、最高为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由财政部门给予部分贴息。
(三)经办部门及咨询电话:晋宁区劳动就业服务局贷款科窗口67898853
二、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
(一)申报对象:毕业5年内在昆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昆创业的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员等,申报人必须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经市级评审列为资助对象可享受资助补贴。
(二)资助标准: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3至6万元
(三)经办部门及咨询电话:晋宁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就业科67895123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报对象:毕业5年内在晋宁区自主创业并与城乡劳动者签订并履行 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
补助标准:能带动3 至 5 人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3000 元,带动 6 人以上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5000 元。
(三)经办部门及咨询电话:晋宁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就业科67895123
四、二次创业补贴
(一)申报条件:毕业5年内,首次创业失败再次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凭工商注销或法院判决破产等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办理。
(二)补贴标准:按其企业实际货币投资额的50% ,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 3 万元的二次创业补贴 。
(三)经办部门及咨询电话:晋宁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就业科67895123
五、返乡创业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申报条件:本市户籍的返乡农民工在本乡镇(街道)首次创办经营实体于2020年1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
(二)申领标准:招用3人及以上并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招用5人及以上并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 申领办法:到工商登记地的县(区)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四)经办部门及咨询电话:晋宁区劳动就业服务局贷款科:67898853
六、场租补贴
(一)申报对象:毕业五年内未享受创业园区免费孵化服务,在晋宁区行政区域内通过租赁方式获得经营场地,经营一年以上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
(二)补贴标准:按照经营场地所在地段同类场地租金平均水平 70%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2 年的场租补贴,每年场租补贴最高不超过 1 万元
(三)申领办法:向项目所在地的县(区)就业局提交申请
(四)经办部门及咨询电话:晋宁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就业科 0871-6789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