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晋宁杏福堂中医诊所注销的公告
晋宁杏福堂中医诊所注销公告
晋卫销公[2022]7号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张涛提出的关于注销晋宁杏福堂中医诊所的申请。经研究,同意注销该医疗机构。现将该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医疗机构名称:晋宁杏福堂中医诊所
2.地址:晋宁区晋城镇北门村委会龙翔路78号附1号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张涛(杨娟)
4.诊疗范围:中医科******
5.登记号:PDY70433-253011517D2122
6.有效期限:自2020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2日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