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施雄)
发布时间:2022-07-27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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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施雄)
因保管不善,施雄、杨海仙将坐落于晋宁县晋城镇益州大道(风和日丽小区)26幢3-3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遗失,土地证号为晋国(2010)字第248号,土地分摊面积为21.5平方米。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作废。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施雄、杨海仙
2022年7月25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