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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206-580711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6-17 10:53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2年第二季度工作总结
文号: 关键字: 审查,政务,公平竞争,工作

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2年第二季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6-17 10:53 浏览次数: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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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按照《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长效机制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审查三年(2022—2024)工作方案》要求,区政务局将2022年第二季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情况

(一)明确政务局各科室、中心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二)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凡拟出台的政策措施,制定部门应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中明确的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规定进行自我审查,审查结束后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一并按行文审批程序报批。

(三)严格对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的内容及要求制定《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工作程序的通知》(晋政务〔2019〕10号)等文件,并严格执行。

二、自查清理情况

按相关要求开展了自查,经审查,区政务局没有涉及此项工作的文件。

三、工作亮点

暂无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政务局将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相关要求,继续开展自查自理工作,严格规范文件及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区政务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6月16日

附件1:2022年至2024年出台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2: 2022年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清理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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