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张斌)
发布时间:2022-05-31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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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张斌将坐落于晋宁县昆阳镇东凤路磷都花园33幢2-30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遗失,房产证号为2012018415号,土地证号为晋国用(2015)第2718号,建筑面积为:90.88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为8.89平方米。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作废。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斌
2022年5月23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