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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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矿安[2021]47号),举报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经查属实的,最高一次奖励30万元。举报主要内容如下:
一、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
1.安全出口不符合设计要求。
2.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3.擅自开采保安矿柱。
4.露天边坡发生滑移且未进行治理。
5.尾矿库坝体出现较大范围管涌。
6.非煤矿山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二、非煤矿山违法行为
1.证照不全或过期、未批准或验收合格擅自组织生产建设。
2.不按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指令予以整改。
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4.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5.瞒报、谎报安全生产事故。
6.非煤矿山其他违法行为。
接报单位:晋宁区应急管理局 举报电话:0871-67892406昆明市应急管理局 举报电话:0871-67413965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举报电话:0871-68025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