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3-21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杨丽
发布时间:2022-03-21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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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杨丽)
因保管不善,杨丽将坐落于晋宁县昆阳街道办事处东凤路磷都花园小区51幢2单元10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遗失,土地证号为晋国(2015)第4177号,土地分摊面积为16.1平方米。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作废。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丽
2022年3月18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