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按照区政府通知要求,对照《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中涉及的企业注册登记自查内容,现将我局2021年以来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情况自查并报告如下:
一、政策落实情况
在市场主体登记工作中,2021年度,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一) 规范登记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全局所有窗口对申请登记事项做到标准统一、要求统一、口径一致、高效履职。2021年以来,本局对窗口提出了四个必达目标:一是业务学习经常化;二是接待群众微笑化;三是服务质量水平化;四是办件处理当场化。在注册登记工作中无违规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启动实施的“一窗通”、“全程电子化登记”、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智能化无干预办理个体工商户”等多项改革最大限度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条件,节约办事成本。
(二)严禁搭车收费。全局所有登记窗口严格执行《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禁止搭车收费等问题的通知》(工商明电〔2017〕2号),按照2012年9月18日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免收民营企业注册登记费变更登记费和年检费的紧急通知》(云工商明电〔2012〕26号),2014年12月31日昆明市发改委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财政部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文件精神,对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均实行免收,未发现有利用工商登记管理环节,采取暗示、刁难或设置障碍等方式搭车收费的行为。
2021年度,全局共免收4949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费;2229户变更登记费。涉及上述市场主体的相关申请表格、营业执照芯均由我局免费提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在登记窗口均向办事群众宣传摆放有免收登记费;免费提供打印、复印;免费邮寄证照;免费刻章的宣传牌,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增强了办事群众获得感、认同感。目前,晋宁辖区开办企业已实现零成本。
二、工作成效
通过自查,本局在企业注册登记工作中无变相要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况;无要求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情况;不存在为让企业将税收留在当地,变相要求企业在当地设立分(公司)的情况。注册登记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登记为何种类别的市场主体,由申请人自行决定,不存在强制的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