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晋宁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晋宁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对照昆明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结合晋宁区实际,认真做好晋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建设、政务新媒体管理维护和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2021年,晋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300余篇,内容涵盖晋宁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包含就业服务、教育卫生、食品安全、营商环境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信息,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同时,在晋宁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围绕晋宁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生态环境、民生保障、重点领域统计、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方面,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980余篇,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凡属于法定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均在信息生成后及时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根据申请人的要求,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进行答复。2021年,晋宁区共收到39件依申请公开件,规范办结39件,办结率100%,依申请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准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一是制定印发了《晋宁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晋政办〔2021〕9号),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了信息公开范围、责任部门、公开方式等工作要点,要求各责任部门认真对照《方案》,逐项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依法依规推进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核”的原则,要求全区各部门对本部门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必要性、保密性进行严格审查,特别是保密审查制度的建立,规范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泄露国家秘密和发布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确保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2021年以来,晋宁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泄密的情况。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及相关工作要求,设置并完善网站栏目和信息发布。一是晋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策文件”、“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6个一级栏目;二是按照政府网站栏目设置要求,“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在按照政府网址栏目建设要求设置基础上,还增设了“政府领导”、“疫情防控”栏目。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做好政务新媒体监测及管理工作。2021年,晋宁区政府系统共开设政务新媒体30个,其中:微信公众号28个、新浪微博1个、抖音号1个,全部按要求在全国政务新媒体备案平台完成注册并备案,同时按要求做好日常管理运营及维护工作,努力促使各政务新媒体更好发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良好作用。
(五)强化监督考核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质增效。
晋宁区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评体系,并作为单项指标,分值占比不低于4%。按照《晋宁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由晋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牵头对各乡镇(街道)、各区级职能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对各职能部门公开的信息不规范、社会反响不理想的及时督促整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9 | 1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94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2769 | ||
行政强制 | 511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21.5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9 | 0 | 0 | 0 | 0 | 0 | 3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9 | 0 | 0 | 0 | 0 | 0 | 3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晋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公开、积极公开意识不强;二是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专业知识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掌握不透彻;三是部分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及回复不够规范。
针对以上问题,2022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邀请市级到晋宁指导,组织全区各职能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业务集中培训,使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而加强和完善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得到有效提升。二是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督促指导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进行答复。力争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区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件数为0,收取金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