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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20531-202201-498054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1-24 14:18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4:18 浏览次数: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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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宁区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田心南路10;电话:0871-67800589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及要求,区城市管理局紧扣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和年度工作重点,及时、准确公开与经济社会发展及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实效化。2021年,区城市管理局晋宁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06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70条;公示公告信息4重点领域信息5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9行政许可信息6条,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信息5条;其他信息7此外,通过晋宁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0条,依申请公开收到1条并及时反馈,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

)主动公开

按照区政府办工作任务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并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备案。区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相关业务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安排2名同志负责定期发布城管工作动态与各类需要公开的信息,形成了领导、科室、人员“三到位”的工作格局同时,结合工作实际,以内容简洁明晰、方便群众查询、有利于工作为原则,认真编制了《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在晋宁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区城市管理局公开发布的《昆明市晋宁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途径、方法、程序情况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程序,努力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提高办理质量。2021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请求,已在规定时限内规范答复申请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宁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晋政办〔20219的部署要求,区城市管理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和保密工作要求,完善了信息三审制度,即: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审发,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严格按照“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要求,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一律不对外公开发布,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无错误、敏感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主要以晋宁区政府网站、晋宁城管”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发布。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及时补充完善需要公开发布的信息,加强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

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进。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继续深入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增强干部职工对贯彻实施《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将区城市管理局机构设置、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和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信息等进行公开,对于群众关心的城管工作动态做到主动公开,管理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虽然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离《条例》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例如:个别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政务公开力度还不够大、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区城市管理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一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三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工作人员对信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把握能力,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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