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大队参加晋宁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第五检查组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2-01-07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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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的通知》(区委办〔2021〕416号)要求,区第五检查组负责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治安管理大队代表分局参加此次检查。
2022年1月6日下午,检查组先后检查了昆阳磷矿地采项目、云南浩明精细磷化工有限公司、云南劲欧化工有限公司、昆明市特立亚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晋宁销售点等4家单位企业。并就检查出的问题对单位负责人提出要求。
一是要落实危化品企业法人安全主体责任,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抢工期、赶进度、超负荷生产行为,严防火灾、爆炸、中毒事故;二是涉氯、涉氨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要符合规范要求;三是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严格使用流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烟花爆竹零售点严禁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违规行为;四是露天矿山严禁违规爆破、一面墙开采,严禁出现超许可范围生产、非法盗采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