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 出台背景及概况
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昆明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18条措施的意见》(云退役发〔2019〕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就业创业工作,拟定了《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 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包括“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发挥各方力量强化就业扶持、提供创业支持优化创业环境、拓展服务方式健全服务体系、加强组织领导5部分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提出了总体要求。昆明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以中央和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要求为指导,坚持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全方位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服务的方针,通过全面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服务政策工作体系,努力开创昆明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新局面。
(二)明确了责任分工。《实施办法》在制定时根据市属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和现行政策,在5部分19条内容中的每条内容后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保障退役军人就创业者可直观了解涉及政策的保障单位,明确单位责任,促进政策执行效力最大化。
(三)充分体现昆明特色。《实施办法》严格对照中央和省意见要求,逐一对标细化落实举措,在工作推进上又充分体现昆明特色:一是针对退役军人全面推行我市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所需资金,在就业补助专项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及退役军人培训相关专项资金中安排。充足的资金保障机制,对提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水平,促进退役军人更快更好就业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保障。二是在我市现有政策基础上提高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入驻退役军人创业园区带动就业、参加省、中央退役军人大赛获奖的资金奖励,鼓励社会企业和军创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带动社会就业的力度,增强军创企业的归属感、自豪感、责任感、使命感,维护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者的稳定。三是提高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区举办方的资金奖励,鼓励社会企业关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四是强化完善“军、政、企 高校”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昆明模式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