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投诉编号D2YN202104300034)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6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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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 1.投诉编号:D2YN202104300034。 2.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三合村委会干部违规破坏截污河植被后修建农贸市场(位于环湖路边幸福小区旁)。 |
整改目标 | 通过对投诉问题的核实加强集贸市场及绿化树木的日常管理及监督工作,消除破绿化树木及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的隐患。 |
整改措施 | 加强集贸市场及绿化树木的日常管理。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完成举报投诉问题的整改。进一步督促三合村委会加强了市场及绿化树木的日常管理,并做好市场周边环境卫生清理。 |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 晋城街道办事处 童绍春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晋城街道办事处(晋城街道办事处庄蹻路81号)。联系人员及电话:李小龙 67811082 |
公示单位: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晋城街道办事处 2021年 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