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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112-489273 主题分类: 养老服务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2-13 13:53
名 称: 昆明市民政局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配套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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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民政局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配套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13 13:53 浏览次数: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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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民政局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配套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摘要 i

一、基本情况 1

(一)项目概况 1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2

(三)项目实施内容 3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组织管理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3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绩效评价结论 3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3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4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6

(一)决策情况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过程情况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产出情况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效果情况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6

六、建议 8

七、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9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1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9〕48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放开养老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昆政办〔2019〕42号)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昆明市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康养融合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推进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养老服务的覆盖率和供给能力,昆明市民政局积极开展2020年居家养老服务新建、改建工作。

昆明市民政局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配套资金涉及省、市、区县、自筹等各级资金合计2,589.84万元。实际使用1,374.79万元,执行率53.08%。

二、绩效评价结论

昆明市民政局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配套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67.57分,评定等级为“中”。11个区县27个项目完工可使用9个、主体完工配套未建设6个项目、建设施工中4个、未开工项目涉及8个。但也存在前期项目准备不足,实施进度严重滞后;社区村委会承诺条件未兑现;资金闲置,未能发挥效益;项目建设未招标、询价比价;后续运营未做规划,及因疫情管控,社区村委会按照民政部门要求对全部居家养老中心进行关停,未能提供相应的养老服务等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前期项目准备不足,实施进度严重滞后

2020年3月民政局下发申报2020年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的通知;4月至7月各个村委会、社区、乡镇、区县开展立项、可行性研究、环评用地审批,并逐级申报材料评选;8月民政局向昆明市政府提交请示资金分配方案;9月底昆明市政府才下发资金拨付通知。由于前期项目筹备不足,项目在申报审批过程中耽误时间较多,影响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进度,部分项目未能开工或在建设中。

(二)社区村委会承诺条件未兑现

一是自筹资金不到位。例如:禄劝县级自筹资金60万元、寻甸县自筹资金56万元、经开区阿拉社区自筹580.32万元均未到位。二是承诺土地不到位。例如:阿子营街道牧羊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选址因未拆除原有危房,导致项目建设尚未开展。滇源街道前所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将项目选址场地对外出租,尚未收回,导致项目建设尚未开展。

(三)资金闲置,未能发挥效益

部分项目因具体实施内容未定或等待其他财政资金合并建设,导致补助资金闲置未能发挥效益。例如:五华区拟建设居家养老智慧综合服务中心,补助资金200万元未使用;盘龙区小坝社区未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补助资金75万未使用;经开区大新册社区因城中村正在拆迁,补助资金100万元未使用。东川区阿旺镇向阳社区因需与消费扶贫中心资金整合,共同实施,补助资金100万未使用。

(四)项目建设未招标、询价比价

禄劝县民政局会议决定2020年建设的中屏镇法格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中屏镇安东康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九龙镇教务营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三个项目由云南振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建设,合同金额180万元。居家养老中心建设未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公开方式选取施工单位,实地评价也无法提供相关选取施工方的支撑资料。

(五)后续运营未做规划

绝大部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未规划后期运营管理方案。一是未能明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助餐服务人员;二是未能明确后期运管提供服务内容、标准、方式;三是未能明确后期运营资金来源(如水电费、餐饮费用、日常办公费用等)。

)指标设置不全面

项目仅设置了“数量指标: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数27个;时效指标:资金下拨组织实施2020年底完工;服务对象满意度:满意率≥95%。”三个指标,未能充分反映项目实施的产出质量、产出成本、社会效益等方面的情况。

建议

(一) 提前布局,建立项目储备

一是民政局需提前布局,做好居家养老项目储备。民政局依据下一年度建设数量及布局,及早要求县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会开展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发改局审批、环评用地审批等工作,将符合条件项目纳入项目库。二是加快2020年度居家养老中心项目建设进度,针对土地、资金、招投标、施工等具体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力争2021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项目的工程建设,实现交付投入运营。

(二)督促各级单位兑现承诺条件

一是自筹资金及时到位。民政部门督促街道社区村委会将申报项目时所承诺资金筹集到位以便后续项目建设和运营二是及时兑现土地。阿子营街道牧羊村委会及时协调拆除小学危房,开展项目建设。滇源街道前所村委会及时收回出租场地,开展工程建设。

(三)分期拨付补助资金,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议根据街道社区村委会居家养老中心的建设进度,分别在开工前、部分工程施工完成后、最终验收后分期给予拨付相应的建设补助资金,从而避免补助资金闲置,也能有效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四)项目建设应招标、询价比价

居家养老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法律法规要求,采用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公开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五)制定后期运营方案

各个社区、村委会建立运营方案,明确后期运用人员、资金、内容。例如:村委会可从集体经济、辖区企业、爱心人士捐赠、部分对外市场化提供餐饮外卖等渠道筹集后续运营资金。

(六)完善目标指标设置

认真分析项目年度实施重点内容,梳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应具体、可衡量,充分反映项目目标和特点。


昆明市民政局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配套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2021年重点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昆明市财政局委托,于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对昆明市民政局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配套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1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9〕48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放开养老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昆政办〔2019〕42号)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昆明市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康养融合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推进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养老服务的覆盖率和供给能力,积极开展2020年居家养老服务新建、改建工作。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1.省、市、区县、自筹等资金情况

昆明市民政局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配套资金涉及省、市、区县、自筹等各级资金合计2,589.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省级补助资金: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0〕189号),转拨省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助资金1085万元,其中本次绩效评价27个项目投入资金935万元。

2)市级补助资金:依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居家养老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0〕173号),下拨市级补助资金900万元。

3)区县市补助资金:依据《关于拨付2020年度居家养老项目建设区级配套补助资金的通知》(晋民〔2021〕61号)文件,下拨区级补助资金45万元;依据《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关于下拨2020年民政专项事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盘民〔2021〕49号)(盘民〔2021〕50号)文件,下拨区级资金合计36万元。

4)社区、街道自筹及其他资金:社区、街道自筹及其他来源资金673.84万元。包括自筹资金、福彩公益金、拆迁工作经费等。

2.补助标准

补助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主要根据未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数、上年末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投入运营数、绩效评价情况四个因素加权分配。其中:五华区、经开区新建、改建补助标准为50万元/个,其他县区补助标准为30万/个。

(三)项目实施内容

昆明市民政局2020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配套资金主要是用于11个县区市涉及27个项目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建、改扩建和提质增效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改建办公室、图书馆、室内健身室、多功能放映厅、棋牌室、厨房、餐厅、休息室等功能室,设立健身广场、公厕等设施,用于满足社区老人居家助餐、康体娱乐等养老服务需求。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昆明市民政局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配套资金绩效评价得分67.57分,评价等级为“中”。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1: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决策

15

12.40

82.67%

过程

20

15.30

76.50%

产出

35

25.20

72.00%

效果

30

14.67

48.90%

合计

100

67.57

67.57%

昆明市民政局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配套资金11个区县27个项目完工可使用9个、主体完工配套未建设6个项目、建设施工中4个、未开工项目涉及8个。但也存在前期项目准备不足,实施进度严重滞后;社区村委会承诺条件未兑现;资金闲置,未能发挥效益;项目建设未招标、询价比价;后续运营未做规划,及因疫情管控,社区村委会按照民政部门要求对全部居家养老中心进行关停,未能提供相应的养老服务等问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实地评价情况设置的10个三级绩效指标,其中:项目启动率、项目质量达标率、安全生产情况、成本节约率等6个指标已完成,工程完工率、项目完成及时性等指标4个指标部分完成,具体见表2.

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绩效指标名称

指标值

指标实现情况

完成情况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启动率

27个

已完成

2020年27个项目均启动

工程完工率

27个

部分完成

护国街道文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护国街道景星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阿子营街道牧羊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滇源街道白邑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滇源街道前所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大新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阿旺镇向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共计8个项目未能开工建设。

质量指标

项目质量达标率

100%

已完成

在建项目未发生重大资产损失、安全人员伤亡事故。

安全生产情况

未发生重大事故

已完成

工项目未发生安全突发事件。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性

2020年12月31日

部分完成

安宁市禄脿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宜良县竹山镇路则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竹山镇白泥磨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经投入使用外;

晋宁县昆阳街道甸心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二街镇锁溪渡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二街镇栗庙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完工并配齐设备。

成本指标

成本节约率

10%以内

完成

合同价未超招标控制价、结算价预期不超合同价。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部分完成

安宁市禄脿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宜良县竹山镇路则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竹山镇白泥磨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经投入使用外,其他均为投入使用,发挥相应的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长效运营机制


部分完成

晋宁区甸心村编制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用方案,明确了居家养老中心拟开展的活动及日间助食规划,除此外,未能明确运用计划及后期资金筹集;

27个居家养老中心均未配备专业人员,目前社区、村委会人员代管。

除了晋宁区、宜良县、安宁市6个居家养老中心配齐设备外,其他项目处于在建、或者等待资金补助采购。

满意度指标

管理机构人员满意度

≥80%

完成

绩效评价时,获取有效调查问卷102份, 其中:非常满意、满意占比合计82.25%。

受益对象满意度

≥80%

完成

因疫情影响绩效评价时全部居家养老场所均已关闭,无法提供相应的服务。但现场实地评价时开展了相应的访谈工作,社区、村委会老人比较看好政府提供的活动场所及后期运用提供的活动。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前期项目准备不足,实施进度严重滞后

2020年3月民政局下发申报2020年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的通知;4月至7月各个村委会、社区、乡镇、区县开展立项、可行性研究、环评用地审批,并逐级申报材料评选;8月民政局向昆明市政府提交请示资金分配方案;9月底昆明市政府才下发资金拨付通知。由于前期项目筹备不足,项目在申报审批过程中耽误时间较多,影响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进度,部分项目未能开工或建设中。

(二)社区村委会承诺条件未兑现

一是自筹资金不到位。例如:禄劝县级自筹资金60万元、寻甸县自筹资金56万元、经开区阿拉社区自筹580.32均未到位。二是承诺土地不到位。例如:阿子营街道牧羊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选址因未拆除原有危房,导致项目建设尚未开展;滇源街道前所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将项目选址场地对外出租,尚未收回,导致项目建设尚未开展。

(三)资金闲置,未能发挥效益

部分项目因具体实施内容未定或等待其他财政资金合并建设,导致补助资金闲置未能发挥效益。例如:五华区拟建设居家养老智慧综合服务中心,补助资金200万元未使用;盘龙区小坝社区未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补助资金75万未使用;经开区大新册社区因城中村正在拆迁,补助资金100万元未使用。东川区阿旺镇向阳社区因需与消费扶贫中心资金整合,共同实施,补助资金100万未使用。

(四)项目建设未招标、询价比价

禄劝县民政局会议决定2020年建设的中屏镇法格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中屏镇安东康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九龙镇教务营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三个项目由云南振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建设,合同金额180万元。居家养老中心建设未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公开方式选取施工单位,实地评价也无法提供相关选取施工方的支撑资料。

(五)后续运营未做规划

绝大部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未规划后期运营管理方案。一是未能明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助餐服务人员;二是未能明确后期运管提供服务内容、标准、方式;三是未能明确后期运营资金来源(如水电费、餐饮费用、日常办公费用等)。

)指标设置不全面

项目仅设置了“数量指标: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数27个;时效指标:资金下拨组织实施2020年底完工;服务对象满意度:满意率≥95%。”三个指标,未能充分反映项目实施的产出质量、产出成本、社会效益等方面的情况。

六、建议

(一)提前布局,建立项目储备

一是民政局需提前布局,做好居家养老项目储备。民政局依据下一年度建设数量及布局,及早要求县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会开展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发改局审批、环评用地审批等工作,将符合条件项目纳入项目库。二是加快2020年度居家养老中心项目建设进度,针对土地、资金、招投标、施工等具体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力争2021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项目的工程建设,实现交付投入运营。

(二)督促各级单位兑现承诺条件

一是自筹资金及时到位。民政部门督促街道社区村委会将申报项目时所承诺资金筹集到位以便后续项目建设和运营二是及时兑现土地。阿子营街道牧羊村委会及时协调拆除小学危房,开展项目建设;滇源街道前所村委会及时收回出租场地,开展工程建设。

(三)分期拨付补助资金,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议根据街道社区村委会居家养老中心的建设进度,分别在开工前、部分工程施工完成后、最终验收后分期给予拨付相应的建设补助资金,从而避免补助资金闲置,也能有效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四)项目建设应招标、询价比价

居家养老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法律法规要求,采用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公开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五)制定后期运营方案

各个社区、村委会建立运营方案,明确后期运用人员、资金、内容。例如:村委会可从集体经济、辖区企业、爱心人士捐赠、部分对外市场化提供餐饮外卖等渠道筹集后续运营资金。

(六)完善目标指标设置

认真分析项目年度实施重点内容,梳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应具体、可衡量,充分反映项目目标和特点。

七、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预算申报绩效目标表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3.抽样点资金使用情况表

4.抽样点发现问题汇总表

5.评价相关数据信息表

6.调查问卷结果汇总表

7.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部门)

8.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采纳情况表(部门)

9.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处室)

10.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采纳情况表(处室)

                      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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