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投诉编号X2YN202104150015)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X2YN202104150015。投诉人反映:1.昆明市约一千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中数百座非正常运行,处理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其中几十座甚至不存在。2.举报人对昆明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中标单位与实际运行单位不一致情况存疑(中标单位为北京科净源公司,实际运行单位为滇池水务公司)。 |
整改目标 | 加强设施管护,确保设施运行正常,对符合建设条件的上蒜镇段七、昆阳街道瓦窑村、新房村、六街镇龙王塘、晋城镇福安村、小寨等6个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村庄持续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污水接入市政管网。 |
整改措施 | 1.按照《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关于做好滇池流域及牛栏江补水区(昆明段)集镇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昆滇管〔2017〕86号)要求,对滇池流域已移交滇池水务公司运行维护管理的滇池流域集镇、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情况加强巡查和监管,配合滇池水务公司对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2.属地乡镇进一步加强对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设施运行正常。 3.对符合建设条件的上蒜镇段七、昆阳街道瓦窑村、新房村、六街镇龙王塘、晋城镇福安村、小寨等6个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村庄持续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污水接入市政管网。 4.加强对一体化处理设施的运行管护,确保设施运行正常。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1.按照《滇池流域集镇、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对我区滇池流域内已建成的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进行巡查检查,并将巡查检查情况报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及昆明滇池水务公司和属地乡镇管护责任单位,就运行不正常的相关设施情况逐一通报管护责任单位,并就管护工作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 2.2021年以来,累计清运淤积物/淤泥11.1797吨,清运垃圾、杂物11.6508吨,收割处理干枯、腐烂植物12.4593吨。 3.截止目前,已完成上蒜镇段七、昆阳街道瓦窑村、新房村、六街镇龙王塘、晋城镇福安村、小寨等6个村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将污水接入市政管网。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人:肖远昆 联系人:刘贵兵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65号。联系人员及电话:张江明,67809021 |
公示单位: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