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号建议答复的函
〔A类〕
〔予以公开〕
晋民函〔2021〕2号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关于昆明市晋宁区
第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松代表:
您在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二街镇官家山公墓入葬条件改善项目、资金支持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不断争取资金,逐步改善农村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建设。
为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加大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农村公益性墓地设施配套和墓区绿化建设工作,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由于区财政资金预算紧张,为确保二街镇农村公益性公墓改扩建项目的实施,区民政局目前正积极通过昆明市民政局争取上级资金20万元,加上2021年6月下拨殡葬基础设施资金10万元,共计30万元,投入到二街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中,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殡葬公共服务网络。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殡葬政策,加大对遗体火化后进入公墓安葬力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20〕16号)、《云南省民政厅等17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民事〔2018〕25号)、《昆明市晋宁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晋办通〔2018〕47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结合晋宁区实际,已于2021年开始起草《昆明市晋宁区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紧紧围绕节地、生态、文明、惠民殡葬,加大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积极倡导殡葬移风易俗,加强殡葬行业监管,杜绝违法违规殡葬活动。到2025年,实现我区殡葬文化、殡葬服务、殡葬管理与殡葬改革协同共进,切实发挥殡葬改革在保障基本民生、推进生态文明、促进精神文明、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实现殡葬改革目标任务,达到“三个100%,一个35%”,即:火葬区划定率达到100%,火葬区火化率达到100%,骨灰进入公墓安葬比例达到100%,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35%。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若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
2021年7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子义 电话:0871-67808163 手机:1370849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