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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112-489017 主题分类: 2021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2-06 10:35
名 称: 晋宁区民政局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8号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晋民函〔2021〕1号 关键字:

晋宁区民政局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8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12-06 10:35 浏览次数: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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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予以公开

晋民函〔20211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

人大五次会议28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志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组干部待遇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在基层组织建设、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积极性、主动性,2019年7月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联合印发了《晋宁区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于2020年10月区民政局通过深入村(社区)开展调研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了《昆明市晋宁区村(社区)干部岗位待遇情况调研报告》,并初步拟定了《晋宁区关于进一步优化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初稿)和《晋宁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初稿),以书面征求、召开会议研讨等方式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后形成报审稿报区委组织部。2021年6月16日市委组织部印发了《昆明市村(社区)干部培养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昆组通〔2021〕33号),明确“实施村(社区)干部待遇保障提升行动”为实施村(社区)干部培养工程“七个行动”之一,目前,已结合我区实际形成《昆明市晋宁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培养的实施方案(2021-2025)》(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待印发后执行。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金瑞  0871-67806922 13678729938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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