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晋宁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晋宁县国土资源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300多条,其中重要事项公示发布20条、云南省国土资源网站集群管理系统发布信息96条、重点工作通报发布20条、重点决策听证发布3条、在晋宁县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0多条,分别在晋宁县电子政务OA办公系统信息系统、昆明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发布信息100多条。答复网上信访件5件。
(一)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省国土资源厅、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和晋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众依法提供国土资源信息、增强透明度、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供了社会公开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广泛监督条件。力争做到能公开的就主动公开,需要公开的全面公开。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按照县上相关部门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权力运行清单、流程图以及办事指南、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审批程序、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及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给予公开,为办事群众提供了公开透明便捷的平台。
2.切实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等政府信息。我县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昆明市土地供应信息发布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要求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等信息。2016年按规定发布2016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1个;发布出让公告15个;成交公示15个;划拨公示1个。
3.按照省市联网审批要求,我局完成了全省矿业权审批、全省农用地征转报批县、市、省三级联网工作,实现了矿业权审批、农用地征转报批三级联网审批。2016年通过矿业权三级联网系统收件上报12宗,其中探矿权审批1宗,采矿权审批11宗。
4.按照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我局按时在县政府门户网上公布了晋宁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开相关信息。
(三)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1.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昆明市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操作流程》及《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核》等的相关规定,对上报信息能否公开、涉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部责任,坚决杜绝虚报、乱报信息事件的发生。上报信息时须同时上报《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单》,拟稿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上报、发布。
2.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整体规划、软硬件环境建设及日常更新维护工作,由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为了更好地通过互联网向外公开信息,我局配备了电脑、网线、打印机等设备用于信息的对外公开。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设备落实,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
3.制定了信息奖惩机制。将信息工作纳入考核,对任务内的信息实行奖惩制度,对未按期完成的部门给予一定的惩罚,对信息完成较好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数据失真、泄漏不应泄漏的秘密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在公开形式和便民利民方面还需多样化,部分信息公开的时间过长影响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是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在今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的多样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
晋宁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