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征求《昆明市晋宁区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征求《昆明市晋宁区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晋宁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税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5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20〕7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昆明市晋宁区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结合职能职责,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另外请将分管领导补充完整,如有变动的请更改,加盖公章,于8月 23日下午17:00前反馈晋宁区卫生健康局,有无意见都请反馈。
联系人:李倩
电 话:0871-67808567
电子邮箱:jtfz67808567@163.com
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12日
昆明市晋宁区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