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做年度报告
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区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一是通过各媒体发表政务信息88条。二是向区政务信息公开网及时提供领导活动等信息。三是及时更新单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2017年度区安监局无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 。
(三)部门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由于区安监局未发生关于部门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有关的费用;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
2017年区安监局未收到单位、个人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7年区安监局没有收到申请,无处理情况。
(二)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区安监局未收到单位、个人的咨询电话或信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7年区安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
由于区安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案件,因此未发生与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有关的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区安监局在近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还存在以下问题:
1. 提供信息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提供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提供。
2.在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网上信息发布量少、栏目设置不规范、信息发布不及时、信息发布不规范、信息发布不全面、不深入等问题。
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