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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2017年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1-11-16 14:31
名 称: 2017年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做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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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做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16 14:31 浏览次数: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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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区安监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一是通过各媒体发表政务信息88条。二是向政务信息公开网及时提供领导活动等信息。三是及时更新单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内容。

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2017年度区安监局无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

部门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由于区安监局未发生关于部门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有关的费用;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

2017区安监未收到单位、个人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7区安监没有收到申请,无处理情况。

(二)咨询处理情况。

2017区安监未收到单位、个人的咨询电话或信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7区安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

由于区安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案件,因此未发生与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有关的费用。

、存在的主要问题

区安监局在近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还存在以下问题:

1. 提供信息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提供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提供。

2.在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网上信息发布量少、栏目设置不规范、信息发布不及时、信息发布不规范、信息发布不全面、不深入等问题。

昆明市晋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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