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昆明市晋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做年度报告
晋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公室要求,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三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四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利用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陆网站,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一是通过各媒体发表政务信息88条。二是向县政务信息公开网及时提供领导活动等信息。三是及时更新单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2016年度县安监局无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 。
(三)部门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由于县安监局未发生关于部门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有关的费用;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
2016年县安监局未收到单位、个人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6年县安监局没有收到申请,无处理情况。
(二)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县安监局未收到单位、个人的咨询电话或信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县安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
由于县安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案件,因此未发生与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有关的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 提供信息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提供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提供。
2. 信息发布的时间有滞后情况,在及时公开发布还不能完全保证时效性,主要原因是信息报送不及时、审核时间较长。
(二)整改措施
1. 继续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
2. 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以及对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重要性。
晋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