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司法局2016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晋宁县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晋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晋宁县司法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并在晋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宁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宁县昆阳街道宝塔路中段,电话:0871-67892278)。
一、概述
晋宁县司法局是晋宁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承担法治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等主要职能。司法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情况,成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专门配备了信息工作兼职人员。我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按时发布信息,认真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全年制作、获取政府信息126条,其中:主动公开126条、无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晋宁县司法局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工作动态类124条,资金信息2条。
(三)公开形式
晋宁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昆明信息港政务栏目及晋宁县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晋宁县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晋宁县司法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晋宁县司法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本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今后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根据要求,探索创新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的方式和内容。
二是增强信息发布、报送的时效性。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将政府信息及时、准确的予以公布。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推动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晋宁县司法局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