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分局主要领导向区政府作2021年公安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8日,晋宁分局主要领导在晋宁区第一届区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上,向区政府班子作2021年度公安工作报告。
会上,晋宁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刘洪涛同志代表分局党委在报告中从党的建设、维护国家安全政治稳定、严打严查违法犯罪、社会治安秩序整治、“放管服”措施推进、法制公安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服务民生、疫情防控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回顾了2021年公安工作。
听取汇报后,晋宁区委副书记、区长杨万洪同志,对2021年度晋宁公安工作予以了高度评价。他指出,晋宁公安近两年进步很大,成绩有目共睹,应该予以充分肯定和大力表扬。特别是今年以来,在滇池环境整治两项任务中,不仅有力地服务保障了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更经受住了层层考验,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的责任与担当。他要求,一是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建设法制公安为目标,不断夯实晋宁公安跨越发展基础,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综合治理新格局。二是要加强党建引领,推动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向前发展,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过硬队伍。三是要紧紧围绕坚决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人民安宁总任务,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为晋宁建设成为“国际康养旅游示范区,健康旅游目的地”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晋宁区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卫平同志在会上表示,首先感谢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公安工作的充分肯定,向区政府报告公安工作是晋宁公安“牢记公安姓党”、践行公安机关对党忠诚的一个重要体现,2021年晋宁公安在“打、防、管、控、建、服、宣”等方面取得实效,但在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总体不高、电信网络诈骗防控能力不强等方面仍存在问题和不足。2022年,晋宁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作为首要职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为晋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