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1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晋宁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举行《晋宁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结合晋宁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11月9日发布的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晋宁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晋宁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方案》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上午9:30,在晋宁区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陈 昊(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二)听证委员:
陈 昊(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 婷(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徐志阳(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副总督察)
(三)决策发言人:
李 强(晋宁区自然资源局规划耕保科科长)
邢加靖(昆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四)听证监察人:
周荣才(晋宁区纪委四级调研员)
郑荣祥(晋宁区司法局)
(五)听证记录人:
李文武(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起云丽(晋宁区自然资源局规划耕保科副科长)
(六)听证代表:
魏 华(晋宁区人大城环委副主任)
刘建文(晋宁区政协经农委主任)
杨洪坤(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科长)
宋进春(晋宁区农业特色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倪琼珍(晋宁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主任)
祖树梅(晋宁区财政局)
赵铁厚(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刘国彦(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卫华(晋宁区统计局副局长)
任碧刚(晋宁区信访局副局长)
王会瑛(晋宁区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副主任)
王 富(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 明(晋宁区昆阳街道大新村委会书记)
胡 蝶(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鹏(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事处昌家营村委会书记、主任)
陆 凯(晋宁区晋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苏建华(晋宁区晋城街道办北门村委会书记、主任)
旃启彬(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凤生(晋宁区上蒜镇牛恋村委会书记)
梁 皓(晋宁区二街镇副镇长)
陈光福(晋宁区二街镇松林庄村小组支部书记)
许万户(晋宁区六街镇副镇长)
肖 能(晋宁区六街镇六街村委会党总支书记)
赵 军(晋宁区双河彝族乡人民政府武装部部长)
刘翠芬(晋宁区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七)旁听人员:
王 斌(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昆阳所所长)
罗敏杰(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晋城所所长)
王秀蓉(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宝峰所所长)
张 润(晋宁区自然资源局二街所所长)
李 明(晋宁区自然资源局上蒜所所长)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