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晋宁晋城张红英口腔诊所注销的公告
晋宁晋城张红英口腔诊所注销公告
晋卫销公[2021]15号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张红英提出的关于注销晋宁晋城张红英口腔诊所的申请。经研究,同意注销该医疗机构。现将该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医疗机构名称:晋宁晋城张红英口腔诊所
2.地址:晋宁区晋城祥和街23号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张红英)
4.诊疗科目:口腔科******
5.许可证登记号:PDY70336-453011517D2152
6.有效期限:自2020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2日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