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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111-461507 主题分类: 2021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1-02 13:07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89号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关键字: 农业,办理,建议,提案,情况,公开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8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11-02 13:07 浏览次数: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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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

晋农函[2021]6号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关于

对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89号建议答复的函


胡建春代表:

您在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村内道路占用整治力度的见建议》(第89号),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经过实施“七改三清”、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我区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显著的改善、提升,村庄污水、垃圾、“五堆”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大幅改观。2021年上半年,我局积极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全区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33814吨,完成村内水塘清理171个,清理村内沟渠910公里,清理村内淤泥5217.18吨,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145347.3吨,清理残垣断壁535处。同时,积极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制度,各村将做得好的上榜公示、做得差的上榜暴光并落实整改,上半年已发布6期。

但是,如您所提的,部分村庄仍然存在道路两旁、房前屋后堆放柴草、杂物,墙角拐弯处摆放断头石,村内道路两侧随意停放车辆,占用村内道路等情况,影响交通及村庄消防安全。

您提出的建议正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局已将此建议纳入《昆明市晋宁区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工作内容,与村庄污水、垃圾、厕所等人居环境一并督查检查。2021年7月2日,在晋宁区2021年二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现场推进会上,对继续清理农村村内“五堆”、规范村内道路两旁车辆停放、持续提升村容村貌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和部署。

下一步,待省、市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后,我局也会将此建议内容纳入区级方案进行安排和落实,同时,加大村庄清洁行动力度,持续提升晋宁区农村人居环境。

非常感您谢对晋宁区农业农村局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刘继红,67807751,13888087145)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8日

附: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89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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