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晋宁新街方圆网咖)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申请设立(变更)项目:网吧
申请单位:晋宁新街方圆网咖
营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三合幸福里小区北6-14号商铺
经营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
经济性质:个人独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窦杰奇;籍贯:云南省昆明市。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监督电话:0871-67893316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和璟苑公园二期邮编:650600
公示时限:十个工作日(2021年1月14日-2020年1月27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以下条款:
第九条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三十五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反映。
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