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晋宁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增强文化执法人员学法普法意识。10月25日,晋宁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组织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活动由方泉芸副大队长带领全体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条文原文学习。陈国林大队长对条文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细致解读和补充,他强调《未成年人保护法》于今年重新颁布,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发展工作的重视。会后要求全体执法人员抓好原文学习的同时,结合文化类法律法规对照学习,切实学通弄懂。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最大的变化是由原来的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大保护增加了“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成为六大保护。条款中多处提及文化和旅游部门和文化公共场所,我们作为文化市场执法部门,要认真对照这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的相关内容开展一次执法在检查,一旦发现有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打造一片平安净土。
通过本次专题学习,使我队执法人员熟悉并掌握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保护。
(昆明市晋宁区文化旅游局 龙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