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昆明市晋宁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关于昆明市晋宁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二、目标任务
依法、科学、合理制定晋宁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三、主要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条“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授权,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7号令《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九条“ 定价机关制定价格,应当履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或者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 的决定等程序。依法应当开展成本监审、专家论证、价格听证、风险评估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已经依法制定定价机制的,定价机关应当按照定价机制确定具 体价格水平”。
四、涉及范围
昆明市晋宁区。
五、关键词诠释
1.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本办法规定的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包括城镇规划区内经批准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2.住宅小区:本办法规定的住宅小区也称“居住小区”是由城市道路以及自然支线(如河流)划分,并不为交通干道所穿越的完整居住地段。住宅小区一般设置一整套可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基层专业服务设施和管理机构。
3.政府定价:本办法规定的政府定价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4.免收:本办法规定的免收时间,指的是路内临时停车泊位20分钟免收,公共(专用)停车场(地)(含室外和室内)30分钟免收,住宅小区停车时间30分钟内免费。
5.客车:本办法规定的小型车为核定载客11人以下(含11人)的客车和1吨及以下的货车,大型车为核定载客数12人(含12人)以上的客车、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以上(不含)的货车。
6.明码标价:本办法规定的明码标价,指的是《价格法》第13条对明码标价以及违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作了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7.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指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七、执行时间
《办法》通过之日起,公示满一个月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