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5号建议答复的函
张林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夕阳乡木鲊把火山灌溉沟建设工程资金补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木鲊村委会位于晋宁区夕阳彝族乡,2018年列为省级贫困村,当年顺利脱贫出列,为巩固脱贫成果,后续进行了一系列的脱贫巩固措施,防止木鲊村委会返贫。2019年夕阳乡争取扶贫资金30万元实施了木鲊村委会把火山灌溉沟建设工程。项目2019年7月22日区扶贫办下达资金批复,安排资金30万元;2019年10月24日完成竞争性磋商;2019年10月29日签订施工合同并开工建设,合同价款89.788185万元;2019年12月25日初验合格;2020年3月6日完成审计,审定金额95.465736万元,缺口65.465736万元。
二、建议办理情况
经过查询该项目相关资料,项目资金计划用扶贫资金和其他资金整合组成,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整合资金未到位,形成了缺口资金。该项目申报、管理、组织实施等均由夕阳彝族乡实施,整合的其他资金也由夕阳乡进行计划。
晋宁区财政对夕阳乡的人员支出、机构运转、基本民生“三保”支出全额兜底保障,项目资金实行基数控制,由夕阳乡在基数范围内自行分配,并每年安排70万元民族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和200万元综合发展建设补助。2020年晋宁区安排夕阳彝族乡预算资金2141万元(基本支出1591万元,项目支出550万元);2021年安排预算资金2448万元(基本支出1898万元,项目支出550万元)。从2020年起,在区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每年安排夕阳乡奖补资金150万元,由夕阳乡统筹用于乡镇支出。木鲊村委会把火山灌溉沟建设工程根据招投标、合同签订等资料,夕阳彝族乡为该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人,缺口资金列入夕阳乡年初项目预算安排。
三、下步工作方向
继续开辟财源,筹措更多财政资金,确保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待区财政收支状况好转时,增加对夕阳乡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财政支付力度。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