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号建议答复的函
汪继华代表:
您提出的《对甸头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甸头村委会办公楼建盖于1983年,设计为单板建筑,由于建盖时间长,已成D级危房,房屋多处漏水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甸头村委会现有党员114人,常住人口2044人,危房不能满足新时期群众、党员日常工作及议事活动需要,经村“两委”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将甸头村委会党员活动室、原村委会办公楼全部拆除,重新建盖党群服务中心。工程造价约180万元,目前工程设计、预算已完成,正在进行项目申报、备案,预计在7月初进行招投标,7月下旬开工建设,12月底完工。
二、建议办理情况
近年来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支出压力巨大,“三保”等刚性支出增支幅度较大、矿山关停恢复治理、滇池治理、政府到期债务偿还、晋二中搬迁新建、职中三期改扩建、晋二院新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支出巨大,区级财力难以完全满足各方面的资金需求,请您给予谅解。根据您的建议,经研究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按区、镇、村三级财政事权的原则,由区财政统筹安排甸头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资金80万元,不足部分由镇、村两级筹措资金解决。
(二)请二街镇积极对接组织部门,给予部分项目建设资金支持。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晋宁区财政局将按照您的建议,对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查找改正。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配合乡镇及村委会做好项目申报、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等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