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关于公平竞争审查2021年二季度工作总结
昆明市晋宁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按照贵室《关于昆明市晋宁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行季报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晋宁区税务局开展2021年二季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单位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反垄断〔2020〕73号)和《云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云竞争审办发〔2020〕7号)等文件要求,局内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晋税发〔2019〕96号)规定,我局统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明确要求局内各股室在制发文件时,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按规定流程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审查。
二、本单位自查清理情况
我局按照要求开展2021年二季度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自查中未发现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市场壁垒的内容;未发现对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指定交易内容。
2021年二季度,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为0件。
三、工作亮点
暂无。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工作打算
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待续做好我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备案等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