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孔彦力、赵娜同志申请筹设 昆明市晋宁区海韵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24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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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孔彦力、赵娜同志申请筹设
昆明市晋宁区海韵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公示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收悉孔彦力、赵娜通知递交的《关于筹设昆明市晋宁区海韵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昆明市民办学校促进和管理办法(试行)》(昆教〔2010〕1号)《昆明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昆教初〔2002〕2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该校的办学场地进行了初勘。经我局2021年3月29日局务会研究决定,同意孔彦力同志筹设“昆明市晋宁区海韵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现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4月1日至4月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反映。
晋宁区教育体育局行政执法监督电话:0871-67892240
晋宁区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科电话:0871-67891389
邮箱:jnqjtjmbk@163.com
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