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公示
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公示
为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根据《晋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晋政办通〔2014〕64号)和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发〔2021〕2号)的精神和要求,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晋宁区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省级、市级和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专家对我区相关乡(镇)街道推荐申报的37位传承人进行评审和认定,拟命名昆明市晋宁区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32人。
现将拟命名传承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1年5月22日至2021年5月28日止)。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文化科提出;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程序开展后续工作。
联系电话:0871-67800726
附件:昆明市晋宁区拟命名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