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D2YN202105050066交办件整改落实公示
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1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D2YN202105050066 投诉问题:昆明超强模板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昆明市晋宁区二街工业园区)排放有机废气污染大气环境,且经常在傍晚至凌晨进行喷漆作业逃避监管。 |
核实情况 | 2021年5月6日,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牵头,联合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二街镇人民政府进行了现场核实。经核实: 投诉人反映的“昆明超强模板制造有限公司”实际为昆明市超强钢模板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项目租用昆明市锦鑫钢构件有限公司厂房和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12676㎡,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主要从事钢模板的组装加工、销售,年加工5500吨。该公司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完成固定污染物排污登记。 1.针对投诉反映该公司“排放有机废气污染大气环境”问题,经现场核实,反映情况属实。 2021年5月6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核实,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喷漆工段位于开放式的厂房内,未配套建设收集处理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污染物防治设施,喷漆作业时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在厂房内呈无组织排放。该公司喷漆工段主要使用水性丙烯酸防锈涂料,水性丙烯酸防锈涂料采购自贵州灏程工贸有限公司,经查阅该公司提供的贵州灏程工贸有限公司委托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18年11月23日出具的水性丙烯酸防锈涂料《检测报告》(【黔】质检第W20180201264号),该公司使用的水性丙烯酸防锈涂料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检测结果为:33g/L,证实水性丙烯酸防锈涂料中含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2.针对投诉反映该公司“在傍晚至凌晨进行喷漆作业逃避监管”问题,经现场核实,反映情况属实。 经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调查了解,该公司在生产紧张时,喷漆工段确实会在夜间进行喷漆作业,其最近一次夜间喷漆作业是2021年5月3日、4日的晚上。 |
办理情况 | 2021年5月6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对该公司喷漆工段涉嫌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昆生环晋责改字〔2021〕29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对喷漆工段进行整改,并对该违法行为展开立案调查,现案件正在办理中。目前,该公司已停止运行喷漆工段,正在组织工人对原开放式喷漆工段作业场地进行全面清理,该公司计划于近期委托一家环保设备生产企业对喷漆工段进行全面整改,建设规范的喷漆房,并配套建设污染物防治设施用于收集处理喷漆房内喷漆作业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最终实现达标排放。 |
办理单位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 |
主要工作成效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正在对昆明市超强钢模板制造有限公司喷漆工段涉嫌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展开立案调查,于2021年5月6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昆生环晋责改字〔2021〕29号)责令其立即对喷漆工段进行整改,现案件正在办理中。目前该公司正按要求对原开放式喷漆工段作业场地进行全面清理,并计划近期委托一家环保设备生产企业对喷漆工段进行全面整改,建设规范的喷漆房,并配套建设污染物防治设施用于收集处理喷漆房内喷漆作业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最终实现达标排放。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北苑路21号,邮箱jnhbjb@163.com)。联系人员及电话:矣加文,13888001685。 |
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