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X2YN202104270012交办件整改落实公示
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晋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X2YN202104270012。投诉人反映:晋宁磷都公司在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安乐村、六街镇王平村、二街镇等地以恢复生态之名开采磷矿石、砂石料,并将建筑垃圾倾倒至采矿坑牟利。 |
核实情况 | 1.反映人反映的:“晋宁磷都公司在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安乐村以恢复生态之名开采磷矿石、砂石料。”问题,不属实。 经现场核实,晋宁区磷都矿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上蒜镇安乐村的采矿权为晋宁区磷都矿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上蒜磷矿,采矿权人晋宁区磷都矿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采矿许可证号C5300002010116120079218,开采矿种磷矿,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5万吨/年,矿区面积0.2418平方公里,有效期自2016年7月22日至2018年7月22日。矿山到期后,因位于滇池流域内,未能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矿业权人结合采场现状及下步发展方向实际情况,于2020年12月完成了该矿山的围挡、分台、植被种植等工作。现场未发现以恢复生态之名开采磷矿石、砂石料。 2.反映人反映的:“晋宁磷都公司在昆明市晋宁区六街镇王平村以恢复生态之名开采磷矿石、砂石料。”问题,不属实。 晋宁区磷都矿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晋宁区六街镇王平村未设置采矿权,该区域采矿权属云南磷化集团公司晋宁磷矿,采矿权人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号C5300002013096120131340,开采矿种磷矿,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250万吨/年,矿区面积16.1318平方公里,有效期自2013年9月16日至2043年9月16日。属合法有效矿权。晋宁区磷都矿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正在按与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磷矿石开采协议》开采磷矿,未发现以恢复生态之名开采砂石料的情况。 3.反映人反映的:“晋宁磷都公司在昆明市晋宁区二街镇以恢复生态之名开采磷矿石、砂石料。”问题,不属实。 晋宁区磷都矿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晋宁区二街镇辖区内设置有2个采矿权“晋宁区磷都矿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二街磷矿、晋宁区磷都矿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二街磷矿二采区”。 (1)晋宁县磷都矿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二街磷矿,采矿权人晋宁县磷都矿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采矿许可证号C5300002010116120079221,开采矿种磷矿,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5万吨/年,矿区面积0.6437平方公里,有效期自2010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2日,现场处于停采状态,目前正在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现场正在处理昆阳磷矿的剥离土,并分台碾压,未发现以恢复生态之名开采磷矿石、砂石料的情况。 (2)晋宁县磷都矿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二街磷矿二采区,采矿权人晋宁县磷都矿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采矿许可证号C5300002011076140115122,开采矿种磷矿,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5万吨/年,矿区面积0.6599平方公里,有效期自2017年9月12日至2027年9月12日。属合法有效矿权。现场处于停采状态,未发现以恢复生态之名开采磷矿石、砂石料的情况。 4.反映人反映的“晋宁磷都公司在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安乐村、六街镇王平村、二街镇等地以恢复生态之名将建筑垃圾倾倒至采矿坑牟利。”的问题,不属实。 经现场核实,投诉人反映的上蒜镇安乐村、六街镇王平村、二街镇矿区内均未发现建筑垃圾(含工程弃土),晋宁区城市管理局也未审批过建筑垃圾(含工程弃土)到上述矿区内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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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经核查,反映内容不属实。 |
办理单位 |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
主要工作成效 | 经现场核查,未发现以上企业有违法行为。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区自然资源局(昆阳街道永乐大街416号)。联系人员及电话:李勇,13888203442 |
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