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D2YN202104260074交办件整改落实公示
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D2YN202104260074。投诉人反映:昆明市晋宁区宝峰街道小河口村双龙水库受到上游铁锁河两岸花地的喷洒农药污染,导致水质长期达不到饮用水标准,近期水库未公开过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 |
核实情况 | 部分属实 |
办理情况 | 2021年4月27日,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区水务局、宝峰街道办事处进行了现场核实。并到气象局、铁锁村调查了解水质不达标月份的气象数据和用药情况,经核实: 1.投诉人反映的“昆明市晋宁区宝峰街道小河口村双龙水库受到上游铁锁河两岸花地的喷洒农药污染,导致水质长期达不到饮用水标准”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铁锁河全长约4.98公里,起点位于晋宁区宝峰街道宝峰村大冲水库坝脚,终点至双龙水库,是晋宁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双龙水库入库河道。铁锁河自2021年2月份起断流至今,且从近三年的情况看,每年旱季2至5月份均处于断流状态。 铁锁河周边共有农田2245亩,主要种植花卉,全部为大棚设施栽培。农户在喷洒农药时,除被农作物吸收附着外,一部分进入土壤中,进入土壤后的农药会被土壤颗粒吸附、被作物再次吸收、降解、光解、被土壤微生物和矿物分解,在土壤中不易移动。而且我区花卉所施药剂主要是杀菌剂和杀虫剂,均为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在土壤中的半衰期较短,正常条件下不会造成对地下水的污染。此外,施肥及喷洒农药作业均在大棚内部相对密闭的环境中进行,由于塑料大棚的阻隔,降雨通常不会淋在棚里,被土壤吸附和分解的农药不易随雨水形成径流进入水体,难以对水源地产生污染。 晋宁区高度重视农药经营管理和农业减药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农药经营许可办证的准入,做到达标一家办一家,共办证474家。二是有效实施区、乡、村三级网格化农药市场安全监管机制,做到安全监管无死角,立案查处农药违规案件8起,未发现违禁农药。三是坚持每年对农药质量进行抽检,对涉嫌销售假劣农药经营户进行立案查处。四是积极推进绿色防控减药技术,先后在宝峰街道小河口和宝峰两村委会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减药示范村2个,示范面积2500亩,辐射带动2.5万亩。目前我区使用的农药基本上都是高效、低毒、低残留及生物农药。 在实际核查中,发现田间地头有秸秆等废弃物乱堆乱放的问题。这些田间废弃物如果不及时清理,随着雨季降雨形成径流,会对水质造成一定影响。 双龙水库水质情况:2016至今,年平均水质类别均达到Ⅲ类标准要求。期间出现过9次超标情况:一是2018年4月份(pH值9.51超标,五日生化需氧量超Ⅲ类标准0.32倍)、5月份(pH值9.33超标)、7月份(pH值9.24超标)、8月份(pH值9.24超标)、9月份(pH值9.22超标);二是2019年5月份(pH值9.33超标);三是2020年5月份(高锰酸盐指数超Ⅲ类标准0.05倍,五日生化需氧量超Ⅲ类标准0.18倍)、9月份(五日生化需氧量超Ⅲ类标准0.3倍);四是2021年3月份(五日生化需氧量超Ⅲ类标准0.02倍)。 为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进一步改善双龙水库水质,2018年以来,晋宁区持续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对双龙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土地以租地的形式实施退耕工作,累计完成双龙水库一级保护区内退耕租地308.74亩;二是实施了晋宁区双龙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围栏约3.5km;三是完成昆明市晋宁区双龙水库前置库40亩,调节初期雨水5万m³;四是库尾建成人工湿地20亩;五是完成晋宁区双龙水库铁锁河前置库工程,建成前置库4亩,目前3个项目已实施完成并已投入使用;六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质量联合巡查检查,并督促水源地水管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形成巡查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综上,昆明市晋宁区宝峰街道小河口村双龙水库受到上游铁锁河两岸花地的喷洒农药污染,导致水质长期达不到饮用水标准”问题,部分属实。 2.投诉人反映的“近期双龙水库未公开过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的问题,情况不属实。 按照《关于转发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通知(昆环保通〔2016〕42号)文件要求,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每季度末在昆明市晋宁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kmjn.gov.cn/)上对晋宁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含双龙水库)进行了公开公示,且公示后按照要求以报告形式上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截至2021年4月,晋宁区未出现未按规定公开公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被通报的情况。 |
办理单位 |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 |
主要工作成效 | 铁索河河岸存在的秸秆等废弃物已清理完成。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晋宁区昆阳大街171号(邮箱jnnyj@126.com)。联系人员及电话:李纪元,13577109773 |
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