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彝族乡2021年烤烟生产收购工作安排意见
夕阳彝族乡2021年烤烟生产收购工作
安排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以及烟叶工作会议精神、《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烤烟生产收购工作的意见》(昆政发〔2021〕6号)及《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烤烟生产收购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21〕18号)文件精神,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全乡2021年烤烟生产收购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烟叶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云南省支持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20〕18号)要求,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烟叶生产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开启烟草产业新发展格局,巩固提升夕阳彝族乡烟叶的“小、精、优”地位和影响力,持续推动夕阳彝族乡烟叶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烟叶生产工作起好步,开好头。
二、目标任务
(一)生产收购计划。全乡2021年计划安排烤烟指导性种植面积4060亩,指令性收购量10150担(其中:国内计划9560担,出口备货计划590担),上等烟比例68%左右。全乡安排种植红花大金元一个品种。计划在各连片安排lO%的面积作为示范样板,以样板带动连片及大面标准化生产,共计406亩(具体生产收购计划安排详见附件一)。
(二)绿色生物质新能源烘烤工作。全乡新建新能源生物质小烤房30座;计划回收秸秆254吨(详见附件二)。
三、扶持政策
(一)生产收购补助
1.品种种植补助
特色品种生产收购环节各项补助和生产扶持发展经费,统筹用于烟叶生产、收购。(以上级下达文件为准进行补助)。
区财政安排发展绿色生态烟叶生产收购考核经费12元/担;10%的示范样板面积406亩,每亩考核补助烟农100元,合计4.06万元。(按照区农业农村局、晋宁烟草分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兑付)。
2.省、市财政预算烟草资金,主要用于绿色生产技术、烟叶种植保险、稳定核心烟区土地流转专项扶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等补助(补助资金以上级下达文件为准)。
3.安排绿色生态新能源生物质烘烤烟叶扶持补助:
(1)建设新能源小烤房30座,市级补助30万元(即1万元/座),区级补助资金部分以农户申请购机补贴的方式补助。
(2)烤房建设管护、运营补助。夕阳乡历年已建成134座,2021年计划新建30座,共164座;每座烤房补助建设管护、维修费300元,合计4.92万元。
(3)烤烟干秸秆收集利用工作补助。2021年计划收购烤烟干秸秆254吨,区财政配套补助资金12.7万元。其中,计划补助烟农300元/吨,计划补助收集责任人(合作社)收集组织经费200元/吨。(补助资金以上级下达文件为准)
(4)生物质颗粒燃料补助。2021年计划购买双河乡荒川烤烟合作社生物质加工厂燃料410吨。按烟农生物质新能源烤房实际订购使用量,每吨生物质颗粒燃料补助200元(补助范围:仅限购买双河乡荒川烤烟合作社生物质加工厂生产的颗粒燃料在烟农,价格控制在1000元/吨以内),补助资金按市级下达文件执行。
4.工厂化育苗租地费补助:由区、乡两级承担,即区承担40%、乡承担60%(补助金额以实际租地育苗协议为准)。
5.烤烟生产基础设施管护经费补助。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0〕18号的要求,安排管护经费,用于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管护(以区农业农村局、晋宁烟草分公司制定的管护方案进行补助)
6.防灾减灾工作补助。根据抗旱、防雹点建设情况由区财政安排一定资金补助(以区农业农村局、区气象局、晋宁烟草分公司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补助)。
7.烟叶种植保险补助:烟叶种植保险补贴及自然灾害防范的投入,在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约定种植面积范围内,烟叶种植保险保费70元/亩(烟草企业每亩补贴50元,烟农每亩承担15元,省级财政每亩补贴5元),最高保额1500元/亩。
(二)烤烟收购价格。维持去年收购政策、补助项目及标准以区烟草专买局(公司)下达文件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行动。各种烟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乡乡村振兴战略的安排部署上来,统一到脱贫攻坚质量和成果的巩固提升以及烟农稳定增收上来,统一到烟草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上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主动担当作为,合力抓好年度烤烟生产工作落实。
(二)培育规模种植主体,稳定烟农队伍。建立健全职业烟农培育工作体系,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区烟草分公司出台新型职业烟农培育管理指导意见,积极发展烤烟生产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力争实现新型职业烟农比例达到全乡烟农总数的80%以上;重点发展15亩左右的适度规模种烟农户,培育10亩以上烤烟种植农户,取消5亩以下烤烟种植农户,引导规模农户真正走上职业化、技能化道路,稳定优化烟农队伍,厚植烟叶发展根基。
(三)加强烟区综合体建设,创新农机推广体系,增加烟农收入。各种烟村、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村社带动、行业推动,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工作原则,稳步推进烟区产业综合体试点建设,提高烟田综合利用率、土地产出率。要以“有利于烟叶产业发展,有利于烟农增收,有利于基本烟田保护”为核心,引导烟农合作社综合利用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和基本烟田,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区域特色产业,形成以烟为主,多种经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烟农增收渠道。要创新农机推广体系,在高标准基本烟田项目区全面实施全程机械化,其他烟区逐步提高烟叶生产机械作业率和覆盖率,帮助烟农减工降本、增加收入。
(四)稳定规模,规范管理。各种烟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稳规模、控总量、守红线、严管理”作为年度烤烟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强化计划执行落地,既要确保面积栽足栽实,又不扩栽扩种,坚决守住烤烟生产计划底线,不断增加核心烟区产能,牢牢掌握烤烟生产总量调控的主动权。继续实行烟叶计划调控“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建立责任逐级传导机制,规范合同管理,严格品种管控,强化监督检查,对人为因素造成超产超收或计划任务完不成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计划严肃性。
(五)提升绿色生产水平。进一步落实土壤保育、绿色植保等绿色生产措施,全面提升夕阳烟叶品牌“绿色生态”含金量和附加值。要继续深入推进土壤保育、节水灌溉、废旧地膜回收等绿色生产措施,确保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确保烟叶可持续发展(STP)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坚决做好农药市场监管,确保烟叶禁用农药零检出,高危农药不超标。要加大生物质燃料烘烤推广力度,稳步推进电能等清洁能源烘烤,继续巩固我乡在全区新能源烘烤方面的优势和领先地位。
(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在基本烟田规划区域内打造集中连片、设施配套、稳产高效、机械化程度高、抗灾能力强的高标准基本烟田示范样板,为现代烟草农业高质量发展闯出新路子。充分利用烟草行业和政府补贴资金,统筹抓好老旧烤房升级换代与新建新型密集烤房建设工作和烟草水源工程援建工作,为新增项目立项创造条件。
(七)推进标准化生产。以50亩以上连片为单元,在连片内设置不低于连片面积10%的标准示范样板(田),责任到各级人员,按红大生产技术标准,从育苗到烘烤全程、全面落实标准化生产技术和管理措施,以示范样板(田)引领连片大面积生产,缩小各地在生产环节上的差距,不断巩固提高特色烟叶品种纯度,促进烤烟生产水平再上新台阶。充分发挥质量的“指挥棒”作用,全力支持烟草部门开展以质量为中心的收购管理工作,抓好烤烟收购秩序和社会环境维护,不以保均价、保增收、保税收为由盲目干预烤烟收购,营造良好的烤烟生产收购工作环境。强化收购质量监督和指导,稳步提升烟叶等级纯度和质量,保障烟农、政府、企业三者利益。
(八)强化绩效考核。各种烟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领导责任,尽快出台永久烟田建设与保护政策,明确保护措施、强化监管责任、确保烟田稳定;各种烟村、各有关部门要整合资源,在烟区产业综合体内科学规划与烟草产业协调发展的高原特色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健全完善烤烟生产配套扶持保障政策,助力全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设美丽乡村。
要逐级实施严格的考核奖惩,强化在示范样板50亩以上规划连片上对基本烟田规划与保护、移栽节令移栽周期、中耕揭膜管理、合理留叶、上部叶一次性采烤、收购等重点关注环节和生物质烤房建设、烟秸秆收集、生物质燃料生产保供等督查考评。一是连片规划:督查是否达到50亩以上连片种植规划和样板示范是否达到红大生产要求,是否进行基本烟田规划保护和烟农优化整合。二是移栽节令:督查是否按移栽节令、移栽周期要求,按100%膜下小苗完成移栽任务。三是中耕揭膜管理:督查是否按时间和技术要求完成揭膜中耕管理、农药使用管理。四是采烤收购管理:督查是否按要求进行合理留叶、上部4~6片叶采烤管理以及精准协助烟草部门完成约时定点及完成烟叶收购指标任务。五是按要求完成绿色生物质新能源烤房建设、秸秆收集、秸秆颗粒燃料加工、颗粒燃料使用等指标任务。考评结果与各项补助、组织管理考核经费、种植收购计划和2022年种植收购计划指标增减挂钩。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烟站要拟定检查考核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落实,对实施效果好的给予奖励;对政策执行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问责。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区烟叶工作顺利开展。
关于《夕阳彝族乡2021年烤烟生产收购工作安排意见》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