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警示:谨网购应谨防消费陷阱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应谨防消费陷阱。
一是正确选择电商。进行网络消费时,应选择证照齐备、评价较高的电商和网店,还应详细了解电商及相关经营者的信息,可通过查看购物网站的评论和网上商店的销售记录来辨别平台网店是否存在恶意炒作、刷高信誉度的不法经营行为,避免上当受骗。尤其要注意避免通过微信朋友圈或其他缺乏第三方支付平台保障的渠道购买商品。
二是详细了解优惠规则。随着平台和商家的促销规则越来越复杂,其背后隐藏“霸王条款”或“小陷阱”的风险也越来越大,消费者应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了解清楚涉及退换、赠品和折扣等优惠是否有相关限制等。尤其要谨慎选择预付定金的商品,查明规则后再谨慎按需下单。消费者下单前还应该与商家充分沟通,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三是避免被促销优惠广告误导。商家会选择赠品、积分、抽奖、返利、先付后退等促销活动,吸引流量,但这背后可能会存在隐患。消费者应理性对待,货比三家,充分了解具体优惠情况,谨防先涨价后打折的虚构优惠促销切不可因优惠的诱惑冲动消费。
四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及支付安全。网购消费都是通过移动支付,在此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保护自己个人信息,必要时可向电商及平台申明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特别要注意,层出不穷的网络诈骗,警惕假冒客服的问题,不要随意点击对方发来的任何链接,更不要轻易提供个人信息。付款时要看清楚付款页面,选择正规支付平台交易,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或货到验货后付款。
五是注意保留消费凭证。消费者应注意在购物后向商家或平台索要、开具发票,或保存付款证明、消费信息、宣传介绍截图、商品信息、聊天记录等,妥善留存相关材料,以保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据查。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可拨打相关部门电话进行投诉。一旦发现电商及经营者涉嫌欺诈、虚假宣传、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可向网站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在此,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希望各电商平台经营者切实履行好经营主体责任,守法依规开展网络促销活动,严格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遵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七不得”,即“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