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晋城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的情况报告
晋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办理晋城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的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晋城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八个代表团代表建议39件,所有建议均于2020年6月20日前全部办结,代表对答复表示满意(同意)或没有意见的有39件,切实做到与代表的面复率达到100%,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达到100%,答复材料内容合格率达到100%。
二、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晋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在镇党委会、政府办公会对晋城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专题研究,召开交办会议,由主要领导主持,班子全体成员及站所(部门)负责人参会,在会议上要求各站所(部门)在面商代表前先电话联系,根据代表的实际情况,由代表约定时间后再进行正式面商。并于2020年3月24日制定印发《晋城镇2020年“两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镇党〔2020〕15号),对代表所提的意见、建议进行立项分解,明确牵头责任领导、具体承办站所(部门)、办结时限等,确保办理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加强督查,限时办理。为确保代表建议的办理质效,晋城镇进一步规范了相关办理程序,明确了具体要求。在办理过程中,由镇目督办制定督查办法,对39件建议进行挂号,全程跟踪督查督办,适时通报办理情况,自交办会后,共下发督查通报1期。同时,对工作不认真、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提交纪委对责任站所(部门)及个人进行谈话。
(三)及时沟通,提高满意度。每一份意见、建议都凝聚着代表的心血和智慧。为了将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办理实效,各承办部门将办理工作与全镇中心工作相结合,加大工作力度,用工作实效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部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主动上门或电话联系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准确性,使代表对答复内容满意。
三、下步工作计划
近年来,晋城镇政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多,重点工作支出较大,债务负担沉重,导致镇财力十分困难,无法支撑完成部分代表提出的建设方面的建议。但是,晋城镇人民政府将继续积极争取上级的项目、资金支持,加强与村组的沟通协调,不断完善全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努力提高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的解决率。
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