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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103-374538 主题分类: 2020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3-02 14:31
名 称: 晋农函[2020]7号晋宁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5号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关键字: 农业,办理,代表,建议,答复

晋农函[2020]7号晋宁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03-02 14:31 浏览次数: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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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杨春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海龙村委会田间排水沟进行修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的建议很中肯,感谢您对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多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申报和实施了一大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极大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要求,项目区必须耕地资源丰富,开发潜力较大,水资源有保障,田块面积2000亩以上集中连片以上,土地坡度要小于25度,项目投资标准1500元/亩,不允许项目重叠,项目申报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只有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项目才可能给予立项,每年国家和省市给予立项的项目非常有限。

      二、建议办理情况

      海龙村委会小海子一级水田只有300余亩,面积较小,达不到立项条件,农田建设项目申报受诸多条件制约,暂无法解决。


      感谢您对农田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普小红  15974836381 )

附: 晋农函[2020]7号晋宁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晋宁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5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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